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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政策指南 > 南湖工商分局助推网络经济发展“八大”举措

南湖工商分局助推网络经济发展“八大”举措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我区以电子商务为主要模式的网络经济迅速崛起,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商品市场的繁荣发展。为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区、创优服务”的总战略,全面落实区委区府关于加快三产服务业发展的相关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区网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出如下举措:

()创新登记模式,培养网络创业主体;

1对已持有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不需再办理任何登记手续,在网上亮照经营即可,经营范围可依其申请使用“网上经营**”或“网上提供**服务”。

2对申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企业,名称可依其申请使用“电子商务”等;对申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个体工商户,不开展实体经营的,名称可依其申请使用“**网店”等。

3对尚不具备注册登记条件的特殊人员,以及临时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人员,由网上市场举办者对其进行实名认证和管理。

4、对依托现有专业市场举办网上交易市场的,可凭原市场名称登记证直接开展网上交易;需要对网上交易市场名称进行保护的,也可到工商部门单独申请办理市场名称登记。对申请举办网上交易市场的,工商部门简化手续,及时办理,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拓展服务渠道,强化惠民力度;

5、建立“网络经济助动办公室”, 由专人负责对网络经济的发展进行调研、分析、指导,依托职能优势引导网络经济规范、有序发展。

6、对重点企业、规模企业、龙头企业和残疾人、大学生、下岗职工、退伍军人从事网络创业的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专件办理,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延伸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在组建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7、凡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网络创业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建立自律组织,促进健康发展;

8、积极支持网上创业主体建立网商协会,制订行业自律规范,建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行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商协会在宣传和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服务、培育专业人才和维护行业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推动行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