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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会议制度
(二ΟΟ九年九月十五日第二次会长会议通过)
会议是行业协会分析情况、交流信息、研究部署工作,指导行业发展的重要形式。
1、 会议召开的时间
行业协会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行业协会理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用电讯方式召开;行业协会会长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2、 会议基本要求
(1) 行业协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会员大会是本会 的最高权力机构。
(2) 行业协会理事会由全体理事参加,行使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职权。
(3) 行业协会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参加,与议题相关的人员可列席会议,讨论本会的重大事项。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议程由会长办公会议或理事会确定。每次召开会议应提前发出通知,提供需审议讨论的有关文件、材料,以便与会人员作好会议准备。
(5) 会议召开时,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人员出席方可举行。
3、 会议的纪律规定
(1) 会议组成人员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模范地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带头执行行业协会章程和有关决议,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和其他一些集体活动。
(2) 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要求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讲明情况,提前请假。如无特殊原因,又不请假,经提出仍不参加会议二次以上者,视为自动辞去会内职务。
(3) 搞好会议记录。坚持做好参会人员登记制度,并不定期通报出席会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