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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人事安排制度
(二ΟΟ九年十二月十一日一届二次理事会议通过)
人事安排是行业协会一项重要的组织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协会人事工作,提高协会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促进市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根据《章程》规定,结合协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1、行业协会组建时人事安排程序
(1)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有关文件及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业协会理事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组成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有理事会选举产生。
(2)行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有筹备组与有关方面协商提名,报市总商会(工商联)同意后,分别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进行选举。
(3)大会采取等额选举,理事采取举手表决或鼓掌通过等方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采取逐一表决方式进行。
(4)参加选举的理事人数应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5)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应获得参加选举理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当选。
(6)理事会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时,推选监票人一名、计票人若干名,对选举进行计票和监督。凡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人选不得担任选举监票人员。
2、行业协会换届时人事安排程序
新一届行业协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人选建议名单,由本届会长会议讨论提出,报经市总商会(工商联)同意,然后分别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进行选举。(其余程序参照行业协会组建时人事安排程序)
3、行业协会届中人事调整安排程序
(1)增补范围
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实行聘任制的除外)、常务理事、理事。
(2)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1热心行业协会工作,有奉献精神。
2积极组织或参与行业协会活动,有支持行业协会工作的实际表现。
3较好的个人素质,包括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组织能力和文化水平;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在本行业业务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未曾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4代表的企业有较好的影响,有一定的规模。
(3)增补的程序
1拟增补的人选,首先必须经会长会议集体研究同意。
2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增补,须书面报请市总商会(工商联)同意,增补常务理事,理事名单须事前报市总商会(工商联)行业协调处备案。
3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进行举手表决。
4应在七日内将选举结果书面上报市总商会(工商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