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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级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现组织申报2019年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第二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2019年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项目(第二批)继续执行《嘉兴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意见》(嘉政发〔2016〕28号)等政策,具体申报依据如下:
1.《 关于印发〈嘉兴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操作细则〉的通知》(嘉发改〔2016〕334号);
2.《关于印发嘉兴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操作补充细则的通知》(嘉发改〔2018〕249号);
3.《关于印发嘉兴市级服务业发展五大重点领域投资补助认定相关说明的通知》(嘉服资办〔2017〕2号)。
二、申报适用范围
1.申报项目适用时间: 2018年1月1日—2019年9月30日。
2.申报项目范围:嘉兴市本级(含国际商务区)。
3.申报内容、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原则适用《操作细则》(嘉发改〔2016〕334号)和《补充细则》(嘉发改〔2018〕249号)。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投资项目需填写“嘉兴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投资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附以下材料:
(1)项目立项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2)项目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3)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4)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条件认定证明;
(5)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规模奖励、其他补助等项目需填写“嘉兴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2),并附以下材料:
(1)经有关部门批准证明文件;
(2)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符合营业额(销售额)增长指标奖励条件的需提供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
(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3.对品牌、试点、考核、评估等奖励对象、标准明确的,由市级相关部门提供批准文件、符合申报适用范围的项目信息表,项目单位不再申报。
四、其他事项
项目符合规定并有申请意向的单位,按隶属关系逐级申报。
1.财政收入属区级的项目单位,按要求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档(申请表、申请报告须Word或Excel格式)向区发展改革局申报,由区发展改革局汇总后报送嘉兴市区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
2.财政收入属市级的项目单位,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申请表、申请报告须Word或Excel格式),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直接报送嘉兴市区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
3.品牌、试点、考核、评估等项目,由市级相关部门提供批准文件和盖章确认后的项目信息列表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申请表、申请报告须Word或Excel格式),直接报送嘉兴市区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
4.投资补助、规模奖励等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嘉兴市区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五、截止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区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时间:2019年10月22日。
六、申报联系方式
1.南湖区企业申报:发展改革局联系人:应佩君,电话:82572812,地址:南湖区行政中心A楼1365室;财政局联系人:张华强,82838405,地址:南湖区行政中心A楼1115室。
2.秀洲区企业申报:发展改革局联系人:陈黎,电话:82720233,地址:洪兴路1765号秀洲区行政中心333室;财政局联系人:周子梅,电话:82723092。
3.经济开发区企业申报:发展改革局联系人:姜晓莉,电话:83680666,地址: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A楼601;财政局联系人:朱加欢,电话:83670638。
4.市级部门和企业申报: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发展局)联系人:倪竹红,电话:83681659,地址:市行政中心5号楼837室;市财政局联系人:费月亚,电话:82031305,地址:市财政局507室。
(申报通知电子文档详见:1.嘉兴市发展改革委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fzggw.jiaxing.gov.cn/;2.微信公众号:嘉兴投资)。
附件3:嘉发改[2016]334号关于印发《嘉兴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操作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4:嘉发改[2018]249号关于印发嘉兴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补助操作补充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5:嘉服资办[2017]2号五大重点领域投资补助认定相关说明的通知.doc
嘉兴市区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